团队是机构内部最重要的行动单位。其重要性不断增长,甚至有许多机构只在团队中工作,比如咨询、工程设计、时装、广告、公关等。在这些领域中,团队是最核心的组织单位。
因此清楚地了解团队的优势和劣势,是十分必要的。“团队”以及“团队协作”都是当下最流行的字眼。特别注重时代精神的人会把这两个词和个人独立工作完全对立起来——个人独立工作是“不好的”“过时的”,团队协作是“好的”“流行的”。一段时间以来,“团队协作”是各种报纸杂志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且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示积极的含义:团队和团队协作被视为必备的工作方法,它们不是几种选择中的一个,而是唯一可取的一个;团队基本上且普遍被认为是最好的、最优越的工作方法——高效率、高创造性、高成功率。遗憾的是,没有丝毫证据能证明这种观点的正确性。
这并不是说团队是没有必要的,但实际情况几乎总是如此。出现了什么新情况以至于要特别强调团队吗?团队协作的困难在哪里?为什么需要对此进行专门学习和练习?为什么这样一种几乎建立在中世纪教条之上的工作方法却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
自人类诞生开始,协作就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组成之一。今天所谓的“团队”是每个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史前的群体狩猎、部落群居、农耕社会、工场手工业、乡村社区、各种家庭组合的衍生和变种……为了维系生活,人们结成各种合作、协作小组,这些小组构成了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脱离了互助合作,没有人能存活下来。毕竟鲁滨孙只存在于小说里。
从这层意义上讲,在团队中与他人合作或者以团队形式出现,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难题。人们曾依赖团队生活,那时候生活就是团队协作。那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致使这种过去多少个世纪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突然变得如此重要——不仅重要,而且十分困难,以至于我们不得不专门进行学习?是什么令它成为职业生涯中最具实用性的准则?或许由于某些教育试点,今天大部分人都没有学习过如何独立完成任务,因为他们太过习惯于小组行动。又或者现在学校里没有对人做出正确的评价,致使许多人无法明显地感觉到成功和失败之间的差别,因此勉强及格就被当成了不起的成就。在这里我们能看到教育上的失败尝试所留下的痕迹,而那些因此而蒙受损失的人现在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学习,不过这种人算是少数。
如果说有什么变多了,那要算是无效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分工了,它们阻碍了几乎所有产出性的工作,或者使之变得异常困难。矩阵组织形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种结构尚未经过充分的考虑就贸然推入实践中。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工作的人,必须拥有比一般水平更多(多至过量)的团队精神,而只有很少情况下能达到这一要求,通常情况下即使进行大量的培训也无法实现。面对这种情况,改变组织形式往往是更好、更有效、更经济的选择。组织结构不能以增加人们工作的困难为宗旨,相反,它应当起到使之更加简单的作用。如果人们不苛求一些实际会阻碍绩效创造的组织形式,那他们会很快发现,大多数人不必花费多少力气就会自发协同合作,因为这要算是正常人最普通的一种能力了。
真正伟大的成就
一般而言,人们为了合作而必须掌握的技能,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基于合理条件上的假设。那么哪些的确是伟大的成就呢?真正的杰出成就、创造性的贡献,这些难道不是团队的功劳吗?普通人惯常的团队协作足以达到这样的成就吗?是否需要开设与此相关的特殊培训?这样的想法无疑极具吸引力,让人不由地想一探其有效性。随着对这些“大人物”的了解不断深入,人们会发现,在实际生活中,几乎所有成就,特别是那些被称为重大突破的成就,几乎都是由个人完成的(有些情况下是个人再加几个帮手),但几乎没有一个是由团队创造的。在艺术领域中这一点尤为明显:没有任何一首名曲是由集体作曲完成的,没有任何一本世界名著是由作家团体创造而成,在绘画界也没有哪张我们所熟知的名画诞生于团队之中。如果严格来看,学术研究也是相同的情况,这和大众的主流观点恰恰相反。除去极少数例外,哲学、数学、自然和人文科学领域的那些伟大作品,皆出自个人之手。
团队协作和独立工作一样,都只是完成任务的工具。我们不能片面地把其中某一个排斥在外,也不能人为地神化它们。该如何工作,哪一种是最佳形式,这要由任务的具体情况来定,不能教条式地照搬照抄。在组织的世界里,任务的设计必须保证它能为拥有平均水平能力的普通人所完成(因为没有其他人选,更高水平的能力也并非人人都能掌握)。想要做出成绩的人必须同时具备团队协作和独立工作能力,并且知道什么时候用哪一种更为恰当。而想要获得事业上成功的人,或者目标更远大一些,想要持久不断地取得成就的人,以及想要赢得别人信任和尊重的管理者,就必须避免受到貌似喊得十分响亮的口号的影响,谨防被所谓的流行浪潮所蒙蔽。
现在大家应该理解了,我并不是反对团队,而是反对把团队作为唯一正确合理的工作组织形式,反对把团队理想化、神化,以及由此必然导致对独立工作的贬低和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