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江和袁宇开车来到郑启豪的家门口时,还不等敲门,就听到门里边传来了一阵阵如打雷一般的鼾声。
紧接着,袁宇便上前敲门。
可是敲了得有五分钟,里面的人不仅没醒,就连鼾声也没有停下来过。
见此,大江有些不耐烦地狠狠拍了拍门,这下门那边的鼾声终于停了下来。
随后,大江一边拍门,一边大声喊道:
“醒了吗?来来来,开一下门……”
紧接着,就看见一个光着膀子睡眼朦胧的男人将门打开,连眼前的人都还没看清就十分不悦地嚷嚷道:
“谁呀谁呀?谁这么敲门啊?”随后,男人看了大江和袁宇一眼,又接着道,“你们谁啊?上我们家来干什么?我可不认识你们啊……”
这边男人的话还不等说完,大江便拿出了证件:
“你是郑启豪吗?看好了,我们是市局重案组的,有一些情况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一听说对方是警察,男人立马换了个态度,脸变得比翻书还快:
“哎呦,警察叔叔,来来来,快进来,进来坐……”
被男人这么一叫,差点儿让袁宇将昨天晚上的晚饭吐出来。
说起来,这个叫郑启豪的男人看上去怎么也得有四十多了,是个光头不说,身上还纹着纹身,而且脖子上竟然还戴着一根手指粗的金项链。
说实话,这种配置走在大街上应该没有谁敢随便招惹他吧?
想不到,这个金店老板的胆子还不小,居然敢和这样的人叫板……
这边袁宇还在心里腹诽,那边大江已经跟着男人走了进去。
进了门之后,只见客厅的地上还有餐桌上东倒西歪地摆了不少的空酒瓶,满屋子里的酒气熏的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见此,男人有些不好意思地陪笑道:
“真是不好意思啊,警察叔叔你们随便坐,随便坐。”
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将沙发上的脏衣服胡乱卷了起来,然后塞到了一旁的衣柜里。
再一次听到这个称呼,就连大江都忍不住皱了皱眉。
“行了,你坐下吧,我们有事儿要问你。”
“哎,好。”
见男人坐下,大江这才开始问道:
“你叫郑启豪是吧?”
“对,是我。”
“前一段时间你是不是给一家金店做了装修?”
“是啊。”
“那好,那我问你,昨天晚上你都去了什么地方,有没有什么人可以为你证明?”
“这……”男人有些狐疑地挠了挠头,“昨天晚上我在家,哪也没去。”
“只有你自己一个人吗?”
“是啊,我昨天自己一个人在家喝了不少酒,”说着,指了指地上的空酒瓶,“就是那些,喝完了我就睡觉了,别的地方都没去。
警察叔叔,你们问这个干什么?是出了什么事儿吗?”
随后,大江看了男人一会儿,这才将金店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到这话,男人立马摆手否认道:
“这事儿可和我没有关系啊。
他的店被盗,那是他活该,是他自己的问题,跟我有什么关系?
说不定就是他得罪了什么人,所以才让人盗了的……”
“可是,据我们所知,你与金店的老板之间也有矛盾,怎么就不可能是你呢?
因为他,你这个活儿可是少赚了不少。不仅有些地方得重新弄,还搭上不少时间。
更何况,我们已经去金店看过了。
他们家顶棚那个正方形洞口可以直接通到二楼露台的广告牌。
这件事情除了你和金店老板本人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知道。
你说……我们要不要怀疑你呢?”
听到这里,男人“噌”地一下站了起来。
见此,一旁负责记录的袁宇大声呵斥道:
“郑启豪,你干什么?”
“啊,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男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冲动,连忙坐下然后解释道,“我是想说,之前我确实是和那个金店老板闹过一些不愉快,我当时也确实是偷工减料了。
可我也不至于……不至于去他们家的金店偷吧。
那可是要坐牢的啊。
我这个人虽然没上过什么学,可能也没有什么文化,但我至多就是在给人施工的过程中偷工减料,或者是以次充好,最多再吃点儿回扣,这毕竟已经是我们行业里公开的秘密了。
但你要说偷东西,还是偷黄金,那绝对不可能。
真的,我发誓!”
看着面前这个男人的神情,大江倒是觉得他不像在说谎。
可问题是,这个郑启豪在案发时间段并没有人可以为他证明,而且,他也算是有一定的作案动机。
因此,暂时还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于是,大江想了想说道:
“是不是你我们自然会去调查,不过,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你先不要离开本市。
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会随时来找你的,明白吗?”
“明白,明白,”男人连连点头,“您放心吧,我肯定哪儿也不去,一定配合你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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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江又问了其他几个问题之后,这才和袁宇转身离开……
……
出了小区,袁宇有些不解地问道:
“咱们不去小区物业查查监控吗?”
对此,大江一边开车,一边回答道:
“你可能不知道,这个小区是一个物业弃管的小区。别说是小区监控了,你没发现这小区大门都是随便进的吗?
这样的小区内,即便是有安装监控探头,基本上也都是摆设。
没有人维护,时间久了自然就白费了……”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这个郑启豪就不管了吗?”
“案发时间他没有人证能够证明,但我们又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情就一定与他有关系,所以只能先把他暂时放在一边了……”
“不过有个问题我一直在想。”
“什么?”
“那个金店老板不是说过,这个郑启豪曾经进入过那个通道,知道里面的情况吗?
那他有没有可能为了让自己不被警方怀疑,所以就雇人替他去盗窃金店呢?
这样的话,钱也到手了,他也有了不在场证明……”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郑启豪真的另外雇了一个人帮他去金店盗窃,目的就是想为自己创造一个不在场的证明。
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在案发时间段找一个有目击者的地方呢?
或者说,他应该在那个时候出现在有其他人的地方。
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不在场证明吧。
可是现在你看,这个郑启豪一直说自己是一个人在家,没有其他人能够为他证明,那这个不在场证明是不是有点儿没必要了……”